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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第一中专实训楼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实训楼的管理工作,维护实训楼的正常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实训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训科负责实训楼管理和维护实训楼的正常秩序。

第三条 实训楼设值班人员,负责实训楼安全管理、实训课秩序维护和实训实验室钥匙的保管以及公物损坏报修。学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四条 实训楼各实训实验室设置管理员,负责实训实验室设备的管理与安全以及调试,保障正常的实训实验教学活动。

第五条 实训楼公共卫生由保洁员负责;各实训实验室的卫生清扫由各实训实验室管理员分工负责。

第六条 实训实验室的使用由实训科负责统一安排,任何个人或班级未经实训科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第二章 实训楼秩序

第七条 遵守和维护实训楼的正常秩序和安全,是全体师生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学生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服、超短裙、短裤进入实训楼。

第九条 实训楼内要保持肃静,学生在实训楼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打球及做有碍他人实训实验的事情。

第十条 实训楼内要保持干净整洁,学生不准带食品进入实训楼,在教学楼内不准随地吐痰、吸烟、乱泼污水、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等杂物,不准乱刻、乱画、乱贴。

第十一条 学生应爱护教学楼内的一切公共物品,不准恶意损坏,未经允许,不准随意将教学楼内的物品搬出楼外。

第十二条 学生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第十三条 学生应增强安全观念,加强防火、防盗、防伤害意识,严禁爬、坐楼内窗台,严禁在实训实验室内使用各类充电器充电。

第十四条 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进入实训大楼。

第三章 实训课守则

第十五条 学生要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

第十六条 各实训班要严格按照实训计划的安排,到指定的实训实验室上课,不得随意调换。

第十七条 学生上、下实训课应有秩序,离开实训实验室后要清理好卫生,关闭实训实验设备、电灯和门窗。

第十八条 学生上实训课时要认真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实训,不准说话,要保持实训实验室内肃静,上机课不准听音乐、打游戏、看电影及做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事情,手机要保持在静音状态,不准接打电话。

第十九条 学生在上课期间不准找人、不准会客、不准随意出入实训实验室。

第二十条 学生要积极主动配合实训教学活动、遵守实训实验室的规定、听从指导教师安排,共同维护实训课堂的秩序。

第二十一条 未经实训科批准,外来人员不准随班听课及参加实训实验活动。

第四章 实训室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生进入多媒体教室、钢琴房、电子实验室、舞蹈房等实训实验室必须听从任课教师的管理和指导,要按照专用实训实验室的管理规定操作使用。

第二十三条 学生应爱护实训实验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墙壁,不准在其上面乱写、乱画、乱刻,保持公共物品的完整,无故损坏要加倍赔偿,并根据性质、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未经实训科批准,实训实验设备、用具、加工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均不允许带擅自离实训场地。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于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由实训科负责解释。

第五章 各专业实训室安全操作规程及机房上机守则(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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