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第一中专学生暑期实习管理规定

漯河第一中专学生暑期实习管理规定

    实习是教学实践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切实保障学校教学实践活动的顺利展开,避免学生参加外出实践活动期间人身与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现对我校参与暑期实习学生做出如下规定:

1此次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学生本次外出实习,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2.学生将按照学校的分配到指定的单位就业实习,实习期间,将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因个人原因被企业辞退或主动离职,学校将严肃处理,取消一切在校的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免学费的评选资格,接受学校的纪律处分,缓发毕业证。

3在就业实习期间,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岗位安排,完成实习工作内容,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和考核.若因故提出终止实习,需向学校和实习单位提出申请,经双方同意后,实习终止,不再享受乙方提供就业实习待遇.

4.学生必须服从驻厂老师安排,严格遵守实习纪律,不做有损学校和自身形象的事。必须在实习单位指定地点住宿,并遵守驻地相关管理条例,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发生。

5.实习期间的工作时间按有关行业规定执行.病,事假。学生需按规定执行并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凡未经请假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参加实习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6.实习活动期间,需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随队行动,严禁单独外出,如确因需要外出,需征得带队教师同意,并说明外出事由、地点和归队时间。请假外出期间,严禁到江、河、湖泊、水库等非正规游泳场所游泳和自然条件险恶的地方游玩;严禁酗酒;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

7.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如却因需要离开时,学生需告知驻厂老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后及时告知驻厂老师和班主任你本人的去向。否则,学校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8参与实习的学生,要及时向驻厂带队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发生特殊问题应随时报告,不得拖延。

9.外出教学实习活动期间,因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实习单位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又学生本人承担。

10.实习期间,学生要做到自尊,自爱,自强.与实习单位员工及其他实习生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仪表仪容要符合学生身份,符合企业要求。

11.保持与学校及实习驻厂教师的联系.实习结束时,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填写《实习鉴定表》,提交实习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实习工作实绩,收获与建议,问题与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等),接受学校和企业的考核与评定.

12.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注意饮食卫生,防止事故及严重疾病的发生。

1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明辨是非.如遇不明确事项,及时请示学校或实习单位领导.

以上管理规定学生应遵照执行,学生驻厂带队教师负责落实,学校领导负责检查。学生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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