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室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1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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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播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 进入制作中心必须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得直接闯入制作中心。 二、非本台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七、进入演播厅后,必须保持安静。 三、爱护台内所有设施、设备,不经同意不得任意外借、破坏。 四、切实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插拔摄像器材及非编设备的信号传输线路,不准乱动电源插座,严禁带火种和饮料入室。 五、工作期间禁止在制作中心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 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乱丢纸屑、废物、不准随地吐痰,禁止在室内吸烟。 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关好设备、切断总电源,清点器材,清理工作台面,反锁门窗,经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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