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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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2009级电子照相通知

2011-2-28 15:35| 发布者: tayuan| 查看: 7782| 评论: 0

摘要: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毕业生必须进行统一照相,照相机构是由教育部委托的高等教育图像信息河南采集中心。 请您们通知2009级学生按时参加电子照相(名单附后),否则不能办理毕业证,以后也不能 ...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毕业生必须进行统一照相,照相机构是由教育部委托的高等教育图像信息河南采集中心。

请您们通知2009级学生按时参加电子照相(名单附后),否则不能办理毕业证,以后也不能补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照相时间

2011年3月19日(周六)、20日(周日)12点以前。

二、照相地点及相关事项

1、学生自己先到河南大学新校区,办公楼349室(西大门内向右50米)交照相费(约20元)、填涂照像卡。

2、交学费:必须交清全部学费。

3、持照相卡到老区成教院照相。

三、有关事项

1、不进行电子照像者,不能办理毕业证。

2、必须交清学费。

3、若个别学生在外地不能回来,可寄回两张2寸蓝底照片,进行翻拍照相,需交费50元,并交清全部学费。

4、联系电话:15903781893(办) 刘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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